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是由宁夏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1月经教育部确认。学院坐落于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毗邻宁夏大学。
学院占地面积252亩,新校区规划面积877.17亩。面向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7260人。学院招生录取连续5年率保持100%,已向社会培养15届共计18939名合格毕业生。
学院现有文学、工学、理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7个门类,30个本科专业。建有4个院级重点学科,1个学科入选自治区“十三五”优势特色学科,6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20个专业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1个专业入选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专业(群)入选自治区“十三五”重点专业,5个专业入选自治区产教融合示范专业。
学院始终毫不动摇地将为社会培养一批基础好、能力强、素质高,有担当、有潜力、有发展的人才作为学院的追求,将“用心”和“责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2016年,学院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应用型整体转型高校,加入了“全国应用型课程建设联盟”,构建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课程体系,建成了“四大课程平台”和“七大课程群”。近三年,累计有1766支创新创业团队、8079人次学生参加了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覆盖率连续三年位列全区高校第一。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0%以上。
学院拥有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师资队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39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0%。“双师型”教师79人,自治区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级青年拔尖人才4人,自治区师德标兵1人,宁夏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2020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中,学院在全国428所民办及独立学院中排名第25位,在宁夏民办及独立学院排名第1位,在宁夏本科高校中排名第4位。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与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与台湾朝阳科技大学、铭传大学,澳门科技大学,韩国又松大学等开展了实质性交流合作。与区内外一批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在宁夏率先建立了校、行、企三方联合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实现校行企共建“创新创业+供应链学院”,与厦门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共同建立“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
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社会满意度十佳独立学院、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宁夏高校党的建设先进集体、宁夏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宁夏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宁夏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银川市“平安校园”。2016年、2019年分别获得自治区“就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被评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面向未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学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向着建设西部地区特色鲜明、较高水平的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目标笃定前行。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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