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是一所有着光荣历史传统和深厚文化积淀的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广东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2003—2010年)》中确定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为广东建设文化大省的九大工程之一。学校是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是由叶剑英元帅1950年3月创办的“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校名由毛泽东主席题写。1985年,学校改称为“华南文艺业余大学”,校长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联党组书记杜埃兼任,刘田夫、欧阳山任名誉校长。1995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华南文艺成人学院”。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联主席刘斯奋兼任院长,著名文艺家林墉、郭绍纲、汤小铭、姚锡娟等任学校学术委员。2004年4月,学校由成人高校转制为全日制艺术类普通高职院校,更名为“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学校现有番禺主校区、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郭兰英艺术分院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85.4亩。环境优雅,教学、生活、体育设施设备一应俱全,校园艺术氛围浓厚。学校开设专业23个,有6个教学单位(音乐与舞蹈学院、设计与工艺美术学院、影视与动漫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终身教育学院),1个教科研机构(广东文艺研究所)。 学校秉承“砺志、创新、明德、尚美”的校训精神,坚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知识扎实,技术技能过硬,综合素质优良,适应文化艺术行业需求的复合型和创新型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招生与教学方面实行普高与成高双轨,以高职教育为主、集成人教育、中职教育和培训等多层次办学为一体。目前学校已形成以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为主,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专业技术服务为辅的办学形式定位,形成多形式、开放式的办学格局。适应区域发展对文化艺术人才的需求,不断调整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使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为我省培养了一批适应文化艺术行业需求的复合型和创新型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为广东建设文化强省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经风雨而茁壮,历沧桑而弥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学校全体师生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饱满的热情锐意进取、积极探索、努力实践,立足珠三角,面向广东,辐射全国,为把学校建成具有岭南文化特色和独特教育风格的高水平艺术类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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