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职业学院
一、学院办学历史和办学条件
伊春职业学院是在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黑龙江省伊春师范学校、伊春市卫生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医、工、理、管、艺、师兼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1958年,伊春师范学校(黑龙江省伊春林业师范学校)成立。1984年,黑龙江林业师范专科学校筹建;1993年,省政府同意学校以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名义招生办学。1999年,国家教育部批准伊春师范学校和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合并,成立伊春职业学院。2000年起,学院开始招收高职专科生。2016年伊春市卫生学校并入我院,在60年的办学历程中,为伊春地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培养和输送了大量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学院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5.13万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和校舍占地面积完全符合办学标准的要求。学院固定资产2.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942万元,图书馆藏书28.57万册,开通了清华同方CNKI数字图书阅览系统和网络出口带宽100兆、约600个信息网点的校园网。建有5座教学楼和7栋学生公寓,并有图书馆、综合服务中心、标准运动场、训练场地以及1个校办工厂、3个校内实训基地(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基地、旅游专业实训基地、医学专业综合实训基地)、2个中心(计算机中心、网络中心 )、5个语音室、20余个稳定的教育和生产实习基地,建有适应高职高师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学校不存在租借校舍的问题。学院现有教职工438人,其中:专任教师262人,教授、副教授146人;博士、硕士学位84人;全省优秀教师4人,校级教学名师15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10个;学科带头人22人,专业带头人19人,学术骨干30人,“双师型”教师165人。学校先后拥有国家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
学院秉承“立足市场、面型社会、服务行业、校企共建”的办学理念,遵循依法治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思路,立足伊春,面向全省,辐射全国,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现代工匠精神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充分利用现有办学基础和优势,积极培育特色要素和特色项目,对接行业与产业,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服务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
二、学院专业开设情况
学院专业涵盖医学、教育学、工学、管理学等七个学科,累计开设医药卫生类、医学技术类、护理类、教育类、航空运输类、旅游类、计算机类、公共服务类、文化艺术类等高职教育门类下共计18个专业。专业名单如下:煤炭与深加工利用、黑色冶金技术、轧钢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助产、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服务与管理、会计、电子商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航空服务、学前教育、音乐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对外合作办学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促进中外合作办学规范健康发展。近年来,与俄罗斯阿列黑姆国立大学建立了友好学校关系,在文化、体育、汽车专业等领域加强合作,互派师生交流学习;与日本广岛文化学院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以及涉外护理等领域进行深层次的合作;借鉴他们的先进办学经验,引进其优质教育资源。 在2018年,先后与日本五一株式会社、日本东北文教大学、山泉国际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加拿大蒙特利尔公立教育局等联合办学,采取“2+1”和“2+2”的人才培养模式,最后一年或两年赴日本、加拿大实习。通过实施国际联合办学,共同培养具有专业优势、外语优势和全球视野的复合型技能人才。 伊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大中专院校库
高校名单
牡丹江大学
黑龙江职业学院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大庆职业学院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